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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并引导企业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提能增产,今年以来,省财政延续实施财政奖励政策,分别对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记者获悉,省财政已将奖励资金3.65亿元(含市县资金)全部直接拨付至企业,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据统计,第一季度2263户企业达到满负荷生产,同比增长26.1%,居前五位的省辖市分别为南阳市299户、新乡市269户、洛阳市251户、郑州市244户、焦作市162户。其中,1389户企业达到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企业数量居前五位的省辖市分别为南阳市208户、郑州市171户、洛阳市156户、新乡市151户、焦作市116户。(记者 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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