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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伟旗 朴宣蓉)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时隔20多年的案件。
1997年,张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将李某起诉到法院,经法庭调解,李某承诺赔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金,最终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由于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于1998年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去强制执行,当时由于李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最终终结执行。
近期,张某回想起该案件,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到该院执行局申请恢复执行,想要回赔偿款,但无法提供李某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听取张某陈述后,当即表示会对李某进行网络查控,并线下找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查找到李某的下落,并联系上了李某。
由于年代久远,起初李某并未在意,认为时隔多年无人问津,装不知情,就可以躲避和逃避执行。
执行法官调出该案的民事卷宗和执行卷宗,耐心向李某进行解释:“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法院并不会强迫调解”。并给李某翻看卷宗里面的开庭笔录,里面有李某的签字确认。
在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李某将现金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数完钱后,两位老人笑着走出了法院。至此,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该案件的“终本”并不意味着终止和放弃,长期“沉睡”的案件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面对此类案件,该院始终没有气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到让双方都满意的执行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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