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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拖欠租金案。
2021年,李某、陈某与李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自有房屋租赁给李某某,但李某某缴纳数月租金后以种种理由拖欠租金,李某、陈某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向李某、陈某分期支付拖欠租金,但李某某支付了两期租金后便“失踪”,李某、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控李某某财产,发现其名下有宝马车一辆,结合车辆保险反馈情况,该车目前实际使用人仍为李某某。为防止财产转移,执行法官随即对车辆进行临控。
得益于江阳区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法官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不久便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某修理厂内发现了这辆宝马车的踪迹。执行法官立刻组织人员前往修理厂控制该车辆,并多次联系李某某,但其拒不接听法院电话。
鉴于车辆无法运行,执行法官对该车张贴封条予以查封,向李某某发送查封短信,同时,告知修理厂不可将车辆交付李某某,修理厂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
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某当天下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已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可当面将案款支付申请人,并请求法院解除对车辆的查封。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李某某当场将案款全额支付申请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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