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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静安区轨道交通3/4号线宝山路站接轨改造工程项目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现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定于2023年8月4日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静安区轨道交通3/4号线宝山路站接轨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限1个月(2023年8月5日-2023年9月4日)。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方案修改的意见建议可书面反馈至房屋征收范围所对应的征收事务所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 日
注:本文为手工录入,如有细微差异以征收地块张贴或官方发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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